一、智能建筑施工规范?

关于这个问题,智能建筑施工规范是指在智能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标准和指导原则,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高效和质量。

智能建筑施工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设计规范:包括建筑结构设计、机电系统设计、智能系统设计等。

2.施工安全规范:包括现场安全管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施工设备安全使用等。

3.施工质量规范:包括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验收等。

4.智能系统安装规范:包括智能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联网等。

5.施工效率规范:包括施工计划制定、施工进度控制等。

智能建筑施工规范的实施可以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施工事故、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电气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电气安装施工规范标准:

(1)被安装的设备、器具和材料,其规格、型号和性能,必须符合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在安装就位前要认真检查核对。   

(2)设备、器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3)布线系统敷设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施工关系密切,布线系统的敷设方式、敷设部位、敷设路径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固定的方法和各类具体固定用器材及其位置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4)导电连接包括电线、电缆、母线本体的连接,以及其与设备、器具问的连接。世纪星工程师告诉你连接的质量判定方法是:带有接头或接点的导体电阻值必须等于或小于不带接头或接点的同样长度的导体电阻值。对有绝缘层的导体连接后应恢复绝缘护层。其绝缘强度应不低于原来的绝缘强度。   

(5)凡是非带电的裸露可接近的金属部分均必须接地。接地必须可靠,不能因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而中断。另外接地的末端支线不允许串联连接。   

(6)整个建筑物的接地系统可能为防雷接地、工作接地、保护接地、抗干扰接地等所共用,也可能分别设置。   

(7)交接试验是对建筑电气工程安装结束全面检验测试的重要工序,以判定工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可以通电投入运行。

三、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加速水运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水运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的新秩序,特制订本规定,自2015年6月26日起施行。

工程监理体制中,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应在合同确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建设单位应充分信任、全面支持监理;施工单位应认真接受、积极配合监理。

四、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安装工程的施工规范需要考虑的内容有:

1.安装施工应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按照施工图纸的规定完成;

2.安装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制造商的相关施工技术要求;

3.安装工程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4.安装施工工艺过程,电气、仪表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必须熟悉;

5.安装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检查和验收;

6.安装完工后,应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试验,并达到设计要求。

五、场平工程施工规范?

平整场地的一般要求如下:

1.平整场地应做好地面排水。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0.2%的坡度。

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少于1点,其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46的要求。

3.场地平整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措施加以保护,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边坡边缘。

六、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现行的为GB50210-2018<<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七、屋面工程施工规范是什么?

⑴ 屋面防水施工在屋顶高处作业,必须严格遵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⑵ 屋面施工要搞好防火、防毒工作,相应的防火消防器材和设施必须到位。

⑶ 施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有记录和签名。

八、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

一、 一般规定

4.1.1 井巷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和《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79)施工,如需变更设计,需经原设计部门进行修改。

4.1.2 井巷工程在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流砂、淤泥、砂岩等不稳固的含水表土层施工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设计。

4.1.3 井巷作业地点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面必须无浮石,支护可靠;

2、 工作面空气中粉尘和有害物质的允许浓度以及空气温度应符合本〈〈规程〉〉第45.1.8、45.1.9、45.1.1.10、45.1.11条的要求,并须有良好的照明;

3、 作业地点嘈声应符合本〈〈规程〉〉第36.0.5条的规定。

4.1.4 竖井井筒施工,至少要有两套独立的能上下人员、直达地面的提升装置;

当两条竖井井筒到底后,应及时贯通,以形成两个安全出口。

井下各主要巷道的交叉道口必须设置路标,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4.1.5 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和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产品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无合格证时,应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材料如需代换,需经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4.1.6 井巷工程接近和穿过含水的岩层、断层、溶洞、陷落区,地表水体或与钻孔相通的地质破碎带、积水的老窟、废旧井巷或灌溉泥浆的采空区,以及有水征兆时,应遵守本〈〈规程〉〉46.2的有关规定。

4.1.7 采用爆破方法贯通巷道时,矿山测量部门必须提出准确图纸。当两个相互贯通的工作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米时,只许从一发工作面掘进贯通,并应在双方通向工作面的安全地点派出爆破警戒。

4.1.8 主要巷道和硐室施工,宜采用光面爆破。

4.1.9井巷工程应按批准的设计和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1.10 本〈〈规程〉〉第38.1.4条也适用于井巷掘进。

九、建筑工程施工工序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一、混凝土工程

  达到的标准:露筋、孔洞、烂根、表面密实、无蜂窝、麻面、缺棱掉角、调口变形、缝隙夹渣,裂缝等现象。

  保证措施:

  1、砼必须按配合比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

  2、按规定必须使用商品砼。

  3、砼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砼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砼应连续浇筑,并应在底层砼初凝之前将上一层的砼浇筑完毕。

  4、砼试件必须现场随机抽样制作,作同条件养护,并由监理公司见证员见证。

  5、浇筑砼留置施工缝和后浇带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缝的位置在砼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

  (2)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砼浇筑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

  (3)板厚≥200mm留阶梯缝、梁、板厚度<200mm留垂直缝;

  (4)留置施工缝及后浇带的处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砼抗压强度达到1.2N/m㎡后方可进行处理,后浇带的处理按设计及规范要求; ② ②清除杂物、水泥薄膜、松动石子、软弱砼层,并将缝面凿毛和进行润湿(砼不得积水);

  ③整理钢筋,后浇带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处理;

  ④浇筑砼前,缝口处应先铺上与砼同成份的水泥砂浆层,厚度10—15mm;

  ⑤浇筑时,振捣应从外向施工缝方面推进,振捣时要避免触动钢筋,在离施工缝800—1000mm处停振,用人工将缝处细致捣实,使新旧砼紧密结合。

  6、砼浇捣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砼加以覆盖并保湿养护:

  ①根据气候条件,淋水次数应能保持砼处于润湿状态;

  ②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应全面将砼盖严,并保持塑料布内有凝结水;

  ③当日平均温度低于5o时,不得淋水。

  (2)砼强度达到1.2N/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

十、水利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d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